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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11:24:09  浏览:8502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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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


关于印发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高字【2007】4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网络化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体系,推动生产力促进中心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科技部研究制定了《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好落实工作。

  附件: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

  

  
科学技术部
二○○七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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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网络化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体系,推动生产力促进中心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力促进中心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提高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第三条 科学技术部和各级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对全国及所在地区的生产力促进中心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 主要功能与业务范围


  第四条 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主要功能是在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机构、科研机构、教育机构、金融机构等之间架起桥梁,通过整合社会科技资源,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服务,为中小企业产品研制、技术开发提供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企业技术、产品升级。
第五条 生产力促进中心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自身核心服务能力建设,其主要业务是:
  (一)信息咨询。提供政策法规、技术成果、产品供求、知识产权、统计分析等信息服务。提供技术、管理、融资、产业发展、项目申报等咨询服务。
  (二)技术支撑。提供共性技术与关键技术开发及推广、技术转移、产品检测、中间试验等方面服务。
  (三)培训交流。提供技术、管理、贸易、财务等方面的培训,组织企业参加洽谈、展览及国际交流等活动。
  (四)孵化培育。提供中小企业孵化、培育、创新、创业等服务,提供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人才引进、贸易代理等专业化服务。
  (五)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第三章 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认定与管理


  第六条 科学技术部负责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服务能力较强、服务特色鲜明、服务业绩显著的生产力促进中心,使其成为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的骨干力量。
  第七条 示范中心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注册、独立运行2年以上,且名称中必须含有“生产力促进中心”称谓;
  (二)发展战略科学,机构设置合理,具有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年度监督审核;
  (四)具有较为完备的服务条件和设施,自主支配的办公场所、设施及设备能够满足为企业服务的需要;
  (五)服务能力强,具有稳定的企业服务群体和比较显著的服务业绩;
  (六)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及较高的管理和学识水平;
  (七)从业人员中获得本科以上学位的占70%以上。
  第八条 示范中心的申报和认定程序:符合条件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提出申请,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行业科技行政部门,由其择优推荐;科学技术部组织绩效评价和专家评审,并依据评审意见进行认定,予以公布。被认定为示范中心的单位与其主管部门的隶属关系不变。
  第九条 科学技术部负责组织对示范中心的运行情况及业绩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对达不到认定条件或未能通过年度绩效评价的中心,将取消其示范中心的资格。



  第四章 支撑条件


  第十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有关部门应在规划、用地、财政等方面为生产力促进中心提供政策支持。
  第十一条 科学技术部将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纳入国家科技计划予以支持,示范中心的主管部门对列入国家计划的示范中心项目的经费予以匹配。
  第十二条 地方科技行政部门要将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纳入当地的科技发展计划,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
  第十三条 各级科技行政部门应对在生产力促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十四条 充分发挥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的作用,加强资源共享和行业自律。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省级科技行政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省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与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科学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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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经贸委关于推进河南省中药现代化发展实施意见

河南省经贸委


河南省经贸委关于推进河南省中药现代化发展实施意见
豫经贸医药(2002)6号
(2002年1月8日)
颁布日期:20020108  实施日期:20020108  颁布单位:河南省经贸委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00]63号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市经贸委关于河南省中药产业发展规划意见的通知”和今年六月份张以祥副省长在省政府政务要闻第60期《国家经贸委关于中药出口扭转中药进出口逆差局面的建议》上的批示,结合入世,现提出推进河南省中药现代化发展实施意见:
  一、我省中药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在继续和发扬中医药优势和特色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研究开发能够正式进入国际市场的中药产品;初步建立我省中药研究开发和生产的标准体系;培育一批大型中药集团,增加我省中药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使其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进而推动我省医药产业向全省支柱产业方向发展。
  总体目标:到2005年,重点扶持中药材六大基地(详见附表一)建设,主要中药材种植面积由现有的98.5万亩增加到146万亩,总产量达到16510万公斤。
  中成药实现销售收入40亿元,年均增长12;中成药工业增加值12亿;出口创汇额达到600万元。重点支持的企业和项目22个(详见附表二)。
  二、我省中药现代化发展重点
  (一)加强中药材基地建设
  着重发展4大怀药(怀生地、怀牛膝、怀山药、怀菊花)、金银花、山茱萸、辛夷花、连翘、丹参、白芷、桔梗、柴胡、猫爪草等种植面积和产量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的中药材。重点支持温县、武陟的“四大怀药”基地;嵩县的柴胡基地;卢氏的丹参基地;栾川、卢氏的连翘基地;西峡、内乡的山茱萸基地;封丘的金银花基地的建设。
  (二)规范中药材生产体系建设
  1、把发展中药材种植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科技扶贫等工作,逐步建立技术规范化、生产规模化的优质无公害中药材生产基地。
  2、利用生物技术和基因重组加强地道药材品种的选育与改良。加强病虫害侵蚀、农药残留污染、重金属含量超标等问题的防治,建立规范化的栽培技术体系。
  3、改进中药材加工炮制方法,稳定中药材质量。指导中药材加工企业采用先进的饮片加工技术和设备,发展优质饮片和新型饮片,提高中药材出口创汇能力。
  (三)加快推进中药产业的现代化、国际化
  1、采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组织中药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重点支持采用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技术、大孔树脂吸附分离技术、超微粉碎及细胞培养技术、喷雾和冷冻干燥技术、膜分离和浓缩技术、现代制剂技术、炮制全浸润技术、动态逆流自动控制提取技术等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项目的企业,提升我省中药产业现代化水平。
  2、开发生产高效、速效、高附加值的中成药新品种。在巩固六味地黄丸、月月舒冲剂、骨质增生一贴灵、双黄连口服液、小儿清热解毒口服液等具有传统优势中成药产品发展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心脑血管用药红花黄素及红花黄素氯化钠静脉注射液、葛根素静脉注射液、天麻促智颗粒;增强免疫功能用药牛膝多糖注射液;解热镇痛药双金连口服液的开发研究。支持消渴通脉口服液、通脉祛痛膏、冠心舒康胶囊等国家三类新药及中药配方颗粒、中药薄膜包衣等新剂型中成药早日投入生产。
  3、培育和扶持中药大企业、大集团。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新产品研究开发以及中药产品国际市场的战略研究领域对中药大企业、大集团予以支持。集中支持宛西、众生、羚锐、辅仁等中成药生产骨干企业,利用技术优势,加快拳头产品和成长性产品的发展。鼓励大中型中药企业采用新的营销手段,尤其是电子商务拓展产品国际市场,逐步建立完善的营销网络,增加入世竞争力。
  4、完善中药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中药产品的整体技术水平。加快中药生产企业GMP改造进度,2004年7月1日前全部中药工业企业完成GMP改造,改进中药产品质量控制标准,尤其要完善其化学成分的定量检测技术和标准,以提高中药的内在质量和水平;建立科学的GAP标准,改进中药的外包装质量,促进产品进入国际主流市场,推动我省中药生产快速发展。
  三、支持我省中药现代化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对中药材生产扶持力度。根据国家经贸委每年的中药材扶持资金的额度,争取省财政安排配套资金,用于培育优良品种、防治病虫害的科研和中药材基地设施建设等。
  (二)对重点发展的中药现代化项目,省重大项目结构调整办公室将给予大力支持,纳入省工业结构调整项目库,列入专项资金支持计划。对规划的重点企业技改贷款项目给予贴息。
  (三)金融部门对重点扶持项目和企业,要给予积极支持,优先安排技术改造贷款和流动资金,对少数资产负债率偏高,但产品技术含量高、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在信贷担保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辖市经贸委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推进中药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通过对资源的有效利用和重组,创优势产品,提高我省中成药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提升我省中药产业整体水平。
  (五)加强宏观调控,制定中药产业政策。及时修订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淘汰落后。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鼓励流通企业打破地区、行业、部门界限,进行联合兼并。建立和完善市场管理法规,维护公平竞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附表一:中药材品种及种植面积、产量(略)
  附表二:全省中药现代化优先扶持项目表(第一批)(略)



 

桓仁满族自治县野生药用植物保护条例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桓仁满族自治县野生药用植物保护条例


(2002年1月13日桓仁满族自治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2年9月26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2002年10月30日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第一条 为了保护、培育和永续利用野生药用植物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国务院《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药用植物的采集、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自治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野生药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

自治县药品、农业、水利、环保、建设、工商、公安、旅游、国土资源及其他有关部门协助做好野生药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已有规定的重点保护野生药用植物品种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自治县确定二十一种野生药用植物为重点保护品种。其中:穿龙薯蓣(穿龙骨)、淫羊藿(三枝九叶草)、白鲜皮(八股牛)、木通马兜铃、北豆根(山地瓜)、天南星、党参、黄芪、白头翁(毛①②花)(编者注:①处字,上为草字头,下为骨;②处字,上为草字头,下为突。)、白首乌(红旮旯瓢)、柴胡、平贝母、防风、天麻、马兜铃等十五种野生药用植物的保护按国家二级野生药用植物的有关规定执行;羊乳(山胡萝卜)、猕猴桃(软枣子)、辽东葱木(刺嫩芽)、威灵仙(山辣椒秧)、升麻(苦龙芽)、玉竹(山铃铛)等六种野生药用植物的保护按国家三级野生药用植物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采摘木本药用植物果实和嫩芽的,禁止破坏木质部分;采割草本药用植物地上部分的,禁止破坏地下根茎;采挖药用植物地下部分的,须在秋季种子成熟落地后进行;禁止采剥活立木黄柏皮。

第六条 利用本条例规定的重点保护野生药用植物进行药用植物的人工培育,不得破坏野生药用植物资源。

第七条 自治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编制野生药用植物年度采挖计划,根据采挖计划向采挖者核发《采挖证》。

野生药用植物采挖者须向自治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采挖证》,按照《采挖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和方法进行采挖。

第八条 出售本条例规定的重点保护野生药用植物须凭《采挖证》;出售人工培育药用植物须凭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自产证明。

第九条 收购本条例规定的重点保护野生药用植物的单位或者个人,须到自治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收购证》。收购时应查验、留存出售者的《采挖证》或者自产证明。

收购自治县辖区外本条例规定的重点保护野生药用植物须查验并留存出产地证明。

第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自治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采挖的野生药用植物并处其价值的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有《采挖证》的,吊销《采挖证》。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出售、收购的野生药用植物和全部非法所得,并处其价值或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收购证》。

第十一条 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2年11月1日实施。



附件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用植物名录


┌──────────┬───────────────────────┬──────────┐

│ │ │ 保 护 级 │

│ 中 名 │ 学 名 ├───┬───┬──┤

│ │ │ Ⅰ级 │ Ⅱ级 │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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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科植物人参 │Panax ginseng │ │ Ⅱ │ │

├──────────┼───────────────────────┼───┼───┼──┤

│芸香科植物黄柏 │Phellodendron amurende │ │ Ⅱ │ │

├──────────┼───────────────────────┼───┼───┼──┤

│龙胆科植物秦艽 │Gentiana straminea Maxim │ │ │ Ⅲ │

├──────────┼───────────────────────┼───┼───┼──┤

│鸢尾科植物射干 │Belamcanda chinensis │ │ │ Ⅲ │

├──────────┼───────────────────────┼───┼───┼──┤

│紫草科植物紫草 │Lithospermum erthorhijon sieb. etjucc │ │ │ Ⅲ │

├──────────┼───────────────────────┼───┼───┼──┤

│木兰科植物五味子 │Schisandra chinensis(Turcz) Baill │ │ │ Ⅲ │

├──────────┼───────────────────────┼───┼───┼──┤

│马兜铃科植物辽细辛 │Asarum heterotropoides │ │ │ Ⅲ │

│ │Fr.var.mandshuricum(Maxim.)Kitag │ │ │ │

├──────────┼───────────────────────┼───┼───┼──┤

│马兜铃科植物汉城细辛│Asarun sieboldiimiq.var.seoulense Nakai │ │ │ Ⅲ │

├──────────┼───────────────────────┼───┼───┼──┤

│五加科植物刺五加 │Acanthopanax senticosus(Rupr.et Maxim.)Harms │ │ │ Ⅲ │

├──────────┼───────────────────────┼───┼───┼──┤

│桔梗科植物桔梗 │Platycodon grandifloum(Jacq.)Dc │ │ │ Ⅲ │

├──────────┼───────────────────────┼───┼───┼──┤

│多孔菌科植物猪苓 │Polyporus umbellatus(Pers.)Fries │ │ │ Ⅲ │

├──────────┼───────────────────────┼───┼───┼──┤

│龙胆科植物龙胆草 │Gentiana Scabra Bge │ │ │ Ⅲ │

└──────────┴───────────────────────┴───┴───┴──┘




附件二:桓仁满族自治县重点保护野生药用植物名录


┌──────────┬──────────────────────────────┬───┐

│ 中 名 │ 学 名 │保护级│

├──────────┼──────────────────────────────┼───┤

│小檗科植物淫羊藿 │Epimedium grandiftorum Morr │县重点│

├──────────┼──────────────────────────────┼───┤

│猕猴桃科植物猕猴桃 │Actinidia chinensis planch │县重点│

├──────────┼──────────────────────────────┼───┤

│五加科植物辽东葱木 │Aralia elala(Mig)seem │县重点│

├──────────┼──────────────────────────────┼───┤

│芸香科植物白鲜皮 │Dictamnus dasycarpus Turcz │县重点│

├──────────┼──────────────────────────────┼───┤

│木通科植物木通马兜铃│Aristolochia manshunensis │县重点│

├──────────┼──────────────────────────────┼───┤

│百合科植物平贝母 │Fririllaria ussurienais Mexirn │县重点│

├──────────┼──────────────────────────────┼───┤

│百合科植物玉竹 │Polygonatum odoratum(Mill.)Druce.var.plurifl orum(Miq).ohwi │县重点│

├──────────┼──────────────────────────────┼───┤

│防已科植物北豆根 │Menispermum dauricum.Dc │县重点│

├──────────┼──────────────────────────────┼───┤

│毛茛科植物威灵仙 │Clematis chinensis Osbeck │县重点│

├──────────┼──────────────────────────────┼───┤

│毛茛科植物大三叶升麻│Cimicifuga heracleifolia Kom │县重点│

├──────────┼──────────────────────────────┼───┤

│毛茛科植物白头翁 │Pulsatilla chinensis(Bge) Reg │县重点│

├──────────┼──────────────────────────────┼───┤

│桔梗科植物党参 │Codonopsis pilosula(Franch) Nannf │县重点│

├──────────┼──────────────────────────────┼───┤

│桔梗科植物羊乳 │Codonpsis lanco lata BenthetHook │县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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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南星科植物天南星 │Arisaema consanguineum Schott │县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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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摩科植物白首乌 │Cynanchum bungei Decne │县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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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科植物天麻 │Casrrools elara Blume │县重点│

├──────────┼──────────────────────────────┼───┤

│马兜铃科植物马兜铃 │Aristolochia controta Bunge │县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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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形科植物狭叶柴胡 │Bupleurum scorzonerifolium Willd │县重点│

├──────────┼──────────────────────────────┼───┤

│伞形科植物防风 │Saposhnikovic divaricara (Turcz) Schischk │县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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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科植物黄芪 │Astragalus membranaceus (Fisch) Bge │县重点│

├──────────┼──────────────────────────────┼───┤

│薯蓣科植物穿龙薯蓣 │Di oscrea nipponica Makino │县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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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件一中收录的药材名称只是桓仁满族自治县境内受国家重点保护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