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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9 06:01:26  浏览:803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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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的通知

民政部


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的通知
民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的请示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准。在讨论这项请示报告时,国务院领导指出:通过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形式筹集社会福利资金,是一项有意义的活动。同时指出,开展这类活动有其消极的一面,要从严控制。目前只批准社会福利有奖募捐一项。
我部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正在筹建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制定有关章程和办法。拟先在部分省市试点,然后视情况逐步推广。

附: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的请示报告(1987年2月6日)
国务院:
建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国社会福利事业取得很大成绩,有了很大发展。目前,全国共办起三万五千多所福利院、敬老院( 其中集体办的三万三千多所,)一万九千多个福利厂(其中乡镇、街道办的一万七千多个),收养了一大批社会孤老残幼人员,安? 帕艘淮笈欣投芰Φ拿ち撇腥嗽薄5牵孀派缁岬姆⒄梗杏幸幌盗猩缁嵛侍庳酱饩觥F渲型怀龅氖抢夏耆恕⒉屑踩恕⒐露屠鸦У奈侍狻S捎谧式鸩蛔愫颓赖ヒ唬」芄易髁撕艽笈Γ缁岣@乱档姆⒄谷圆荒苁视ι缁岱⒄沟男枨蟆? 去年国家预算支出民政事业费三十四亿元,其中绝大部分是人头费和救灾费,能用于社会福利的经费约四亿元。
最近,我们调研了国外发展社会福利工作的经验。他们都是采取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办法,即国家、集体、个人、社会四条渠道同时开通,而发行彩票又是向社会筹措资金的一条主要渠道。根据“七五”计划关于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精神,我们建议在国内开展有奖募捐活动,筹集
社会福利基金,用于举办残疾人(包括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智力残疾和精神病人)、老年人(主要是社会孤老)、 孤儿的社会福利和康复事业,帮助有困难的人。
从目前我国城乡人民的收入水平和承受能力来看,每年发行十亿元的有奖募捐券是可行的。考虑到个人承受能力,面额不宜过大,以一元为好。经初步测算,发行收入扣除奖金、印刷、代销、发行等费用后,每年可筹集到资金五亿元。为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拟将收入的半数以上留归
销售地区,其余部分用于举办全国重点或示范性社会福利、康复项目和资助有关省市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鉴于有奖募捐活动有其消极的一面,可能引起国内外的不同反映。但是,我们认为开展这项活动,一是为了举办社会福利事业,帮助各种有困难的人;二是购买有奖募捐券采取自愿原则,不强迫、不摊派;三是定期向社会公布收入和使用情况,并按照审计部门的监督,是会得到社会的
同情和支持的。同时,开展此项活动,还有助于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促进人们关心社会福利工作,发扬尊老爱幼、互助互济的美德。
为了做好有奖募捐券的发行工作,我们建议成立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是筹集社会福利资金的群众性社会团体,其主要任务是:组织、规划募捐活动,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资金,并负责分配、管理和使用;举办重点或示范性社会福利康复项目;对地方社会福利有
奖募捐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开展与国外社会福利团体的友好往来。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将作为有奖募捐券的发行法人,独家发行有奖募捐券。为了顺利开展这项工作,需请财政、税务、银行、宣传等有关部门给予协助和支持。具体事项有:有奖募捐券发售活动免征营业税和所得
税;用募捐收入建设的社会福利设施免征建筑税;中奖者的奖金收入免征所得税和调节税;有奖募捐券发售收入存入银行给予计息,募捐的外汇收入给予全额留成使用;请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宣传部门给予支持。
鉴于开展这项工作尚无经验,准备先在部分省市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视情况逐步推广。
以上报告妥否,请审批。



198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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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通辽市城投公司投资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选择评定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通政办发[2005]4号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通辽市城投公司投资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选择评定办法》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同意《通辽市城投公司投资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选择评定办法》,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三月十六日

通辽市城投公司投资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选择评定办法

第一条根据市政府通政字[2005]7号文件确定的城投公司“投资、管理、经营、监督、服务''''的职责要求,为科学合理地选择工程监理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提高建设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由市城投公司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由城投公司委托工程监理,无工程监理的项目不得施工。
第三条项目法人单位(包括市政府确定的项目组织单位或其他机构)向市城投公司申请资金时,应提供项目审批文件、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图纸、概(预)算书等工程技术资料。
第四条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工程监理必须公开招标的,由城投公司作为招标人按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后确定工程监理单位,可不进行公开招标的,由市城投公司组织选择工程监理单位.
第五条经选择确定的工程监理单位不少于3个,市城投公司与选定的监理单位采取长期合作制。
第六条选择工程监理单位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或发出邀请书。
(二)监理单位资格预审。主要内容包括: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资格证书;
2、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有关证书;
3、近5年从事的工程监理情况报告;
4、其他相关资料。
(三)工程监理单位选择评定小组评定。
(四)与选定的监理单位1年签订1次合作协议。
第七条工程监理单位选择评定小组由7人组成,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人。
第八条评定办法分为计分法和综合评定议法。采用计分法评定,应当按照事先制订的记分方法,对监理单位的各项内容分别评分,按分数高低排出监理单位顺序。采用综合评定法,应对监理单位的资格、信誉、业绩、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各项评议意见,最后由评定小组成员以无计名投票方式排出监理单位顺利。
第九条有特殊专业要求的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由城投公司另行组织确定。
第十条由城投公司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及项目法人单位、施工单位对选定的监理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实绩考核,工作不佳的监理单位及时调整。


附件:通辽市城投公司投资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选择评定小组
成员名单
附件:
通辽市城投公司投资项目工程监理单位
选择评定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强 市城投公司 经济师
成员:孟令成 市审计局 经济师
吕占民 市财政局 经济师
李旭辉 市建设局 高级工程师
张景奇 市质监站 高级工程师
孙晓明 市城投公司 工程师
(人员待定)市设计院 造价师
附件:
通辽市城投公司投资项目工程监理单位
选择评定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强 市城投公司 经济师
成员:孟令成 市审计局 经济师
吕占民 市财政局 经济师
李旭辉 市建设局 高级工程师
张景奇 市质监站 高级工程师
孙晓明 市城投公司 工程师
(人员待定)市设计院 造价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工贸双方注册同一商标问题的通知

国家工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工贸双方注册同一商标问题的通知
国家工商局


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在《商标法》实施以前,曾经根据工业企业和外贸经营单位在国内外市场的需要,采取变通办法,核准工贸双方分别在内销和出口的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同一商标,出现了同一注册商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情况。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工贸双方注册同
一商标所产生的矛盾日趋尖锐,由此引起的商标纠纷愈益增多,已经影响到工业生产和外贸出口,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我局经过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本着既兼顾工贸双方的利益,又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具体问题,具体处理,不搞“一
刀切”的精神,对工贸双方注册同一商标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一九六六年十一月以前注册的商标,依据当时的商标法规,谁注册在先,该商标归谁所有,注册在后一方,不再享有商标所有权。
二、在一九六六年十一月至一九七九年十月期间注册的商标,谁先使用归谁所有,使用在后的,不再享有该商标所有权。
三、注册商标曾经由转让人和受让人依法申请转让注册并经核准的,该商标归受让人所有,如当时未经原注册人同意,只由受让人或某个组织单方面将该商标办成转让的,均视为无效,商标仍归原注册人所有。
四、工贸双方注册的同一商标,其中一方多年来确实未使用,或基本不使用,或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很差的,应放弃该商标,将商标归属于多年来一直使用的或经营管理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另一方。
五、在确定某一商标归一方所有后,另一方应将其在国内外注册的相同商标一并转让,不能因国内注册商标转让导致国外注册商标权的丧失(个别不再用于出口商品的商标除外)。
六、商标归由一方所有后,应允许另一方继续使用两年,作为过渡;也可以由双方协商共同使用商标的期限,但应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
各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应会同当地工贸双方的主管部门,做好企业的工作,妥善予以解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今年年底前,将本地处理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在正式确定商标归一方所有后,另一方应按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注销注册商标的手续。
此文请转发至有关工贸企业。



199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