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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9 08:55:47  浏览:827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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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1999年3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169人,按姓名笔划排列)
  丁石孙   丁关根   于永波(满族)      于淑珍(女)
  马开明(彝族)      马 军   马启智(回族)
  马忠臣   王云龙   王云坤   王乐泉   王光英
  王兆虹(女) 王 克   王怀远   王宋大   王忠诚
  王 涛(女) 王家福   王维澄   王越丰(黎族)
  王朝文(苗族)      王瑞林   云布龙(蒙古族)
  毛如柏   亢龙田   尹克升   尹 俊(白族)
  甘子玉   布 赫(蒙古族)     卢功勋   叶文玲(女)
  叶连松   叶叔华(女) 田玉科(女,土家族)   田成平
  田纪云   史来贺   白成亮(哈尼族)     冯之浚(回族)
  冯苏祥   成克杰(壮族)      成思危   曲格平
  朱开轩   朱清时   朱添华   朱森林   刘长瑜(女)
  刘方仁   刘汉章   刘亦铭   刘志艳   刘 玠
  刘明祖   刘 珩   关广富(满族)      江泽民
  许嘉璐   孙 英   孙鸿烈   严义埙   杜青林
  李长春   李兆焯(壮族)      李伯勇   李明豫(女)
  李泽民   李建国   李经纬   李玲蔚(女) 李铁映
  李梦九   李淑铮(女) 李登海   李瑞环   李 蒙
  李 鹏   杨长槐(侗族)      杨正午(土家族)
  杨国庆   杨 忠   吴长淑(朝鲜族)     吴阶平
  吴官正   吴康民   吴瑞林   吴德馨(女) 邱健行
  何厚铧   何鲁丽(女) 何椿霖   邹家华   汪家镠(女)
  沈辛荪   张丁华   张万年   张立昌   张健民(满族)
  张绪武   张皓若   陆佑楣   阿木冬·尼牙孜(维吾尔族)
  阿勒布斯拜·拉合木(哈萨克族)    陈光毅   陈丽龄(女)
  陈明义   陈奎元   陈铁迪(女) 陈难先   陈敏章
  陈章良   陈焕友   陈滋英   奉恒高(瑶族)
  范敬宜   林永年   林 墉   岩 庄(傣族)
  罗尚才(布依族)     帕巴拉·格列朗杰(藏族) 周光召
  周 强   孟富林   赵志浩   胡亚芳(女,高山族)
  胡光宝   胡锦涛   柳随年   侯宗宾   姜春云
  姜恩柱   洪绂曾   热 地(藏族)      贾庆林
  顾昂然   顾诵芬   铁木尔·达瓦买提(维吾尔族)
  徐有芳   高德占   郭振乾   陶驷驹   黄启璪(女)
  黄 菊   曹 志   曹伯纯   常沙娜(女,满族)
  尉健行   彭珮云(女) 彭楚政(土家族)     董喜海
  蒋正华   蒋洁敏   惠永正   程思远   傅全有
  傅铁山   舒惠国   童 傅   曾庆红   曾建徽
  曾宪梓   谢世杰   谢 非   谢铁骊   虞云耀
  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藏族)      滕 藤
  颜龙安
秘书长
  田纪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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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清理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关文件结果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清理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关文件结果的决定

吉政令 第155号


(2002年5月10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4年2月23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5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清理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关文件结果的决定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直各部门对省人大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省级其他政策措施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对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一致的文件,全部进行了修改或者予以废止。经过清理,目前,本省省级涉及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文件中,只有省人大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是属于现行有效的,其他政策措施文件,均没有效力。今后,各单位如需发布涉及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文件,均须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规定,并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公开发布。省政府各部门公布此类文件,应在公布之日起10日内,将该文件送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对于违反本决定的,省政府将追究该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附件:省政府废止的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一致的省政府规章和文件目录(23件)

附件

  省政府废止的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一致的省政府规章和文件目录(23件)

  一、吉林省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1989年省政府第29号令)。

  二、吉林省征收社会集团购买小汽车教育附加费办法(1995年省政府第41号令)。

  三、吉林省出版管理办法(1990年省政府第40号令)。

  四、吉林省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研修)合作管理规定(吉政发〔1995〕37号)。

  五、吉林省边境贸易和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实施办法(吉政发〔1996〕21号)。

  六、吉林省技术引进与设备进口合同管理若干办法(吉经贸技引〔1991〕44号)。

  七、关于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建设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吉经贸外资字〔1996〕第31号)。

  八、关于转发实施新的《利用外资统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外经贸外企字〔1997〕第13号)。

  九、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外经贸外企字〔1997〕第14号)。

  十、关于启用进出口软件的通知(吉外经贸外企字〔1997〕第95号)。

  十一、关于印发《吉林省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外经贸外企字〔1997〕第100号)。

  十二、关于印发《吉林省外商投资企业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外经贸外企字〔1997〕第101号)。

  十三、关于启用进口设备免税项目确认印章的函(吉外经贸外企字〔1998〕第47号)。

  十四、转发外经贸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实行总量控制自主申领许可证的纺织品被动配额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吉外经贸外企字〔1999〕第119号)。

  十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全省经济发展软环境整治工作的初步意见的通知(吉外经贸外企字〔1999〕第136号)。

  十六、关于印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吉外经贸外企字〔2000〕第12号)。

  十七、关于呈报省政府挂牌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条件的报告(吉外经贸外企字〔2000〕第24号)。

  十八、关于清理我省吸引外商投资政策规定的报告(吉外经贸外企字〔2000〕第68号)。

  十九、关于清理我省吸引外商投资政策规定的通知(吉外经贸外企字〔2000〕第89号)。二十、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外合资道路运输企业立项审批暂行规定》的通知(吉交发〔1993〕9号)。

  二十一、关于车辆年累计报停时间限定问题的补充通知(吉交稽征字〔1994〕109号)。

  二十二、关于当前交通企业养路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交体法字〔1995〕87号)。

  二十三、关于加强交通专业运输企业养路费征缴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交规费字〔1996〕9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200809018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200809018版)的通知

国税函〔2008〕7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乘用车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05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080901B版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FTP通讯服务器(100.16.125.25)“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并由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退税率文库升级。各地应及时将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发放给出口企业。
  二、对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未经允许,严禁擅自改变出口货物退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